昆明青鹏养殖有限公司无证兴办动物饲养场案
发布时间:2017-12-0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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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青鹏养殖有限公司无证兴办动物饲养场案
东动监罚[2017]005号
东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昆明青鹏养殖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份建设,现已建牛舍2栋,共约900平方米,办公用房,兽医室一栋200平方米,现饲养黄牛37头,约5月龄。在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情况下进行黄牛养殖。此行为已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的规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昆明青鹏养殖有限公司处以1.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1000元的决定。
此案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