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佳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发布时间:2021-07-0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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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昆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年6月25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形成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昆农(农药)罚〔2021〕 3 号
| 昆明佳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 昆明佳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1530111568842024M | 文朝诚 | 当事人昆明佳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19%氯氟·虱螨脲57瓶、14%溴氰·噻虫嗪40瓶、240克/升乙氧氟草醚6042袋、精喹禾灵进了38袋、1亿活孢子/克木霉菌10袋(货值8087.60元); 2.罚款3000.00元。 | 履行完毕。 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