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程序的流程图(不需现场审核类)
发布时间:2021-07-0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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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程序的流程图(不需现场审核类) | |
执法种类 | 执法程序 |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 | 申请(网上申请或窗口提交材料)→受理(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及时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对象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或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当场向申请对象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对象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查(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完成书面审查并作出许可决定。)→决定(对予以许可的申请对象,颁发《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申请对象,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付费),或申请人直接到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窗口领取。)→公开(行政许可证件打印后,决定应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信息网站进行公开发证信息,供申请人查询) |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