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金沙江(寻甸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加大对“十年禁渔”工作的宣传力度,5月18日,寻甸县农业农村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保护生物多样性活动暨渔具店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上午,到县人民法院对河口镇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进行旁听。随后,县农业农村局、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县城辖区内的渔具店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检查渔具店4家,没收7钩以上爆炸钩20余组,并对渔具店销售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下架7钩以上爆炸钩,销售地笼时进行实名登记,禁止销售禁用渔具。
下午,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组织河口镇、倘甸镇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到河滨公园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保护生物多样性活动。共增殖放流鲫鱼150公斤,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本次活动,加强了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震慑力度,对“十年禁渔”工作宣传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确保了全县金沙江(寻甸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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