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非法集资四个特征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和形式
手段: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
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制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尚”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行政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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