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3〕42号)文件精神,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健康昆明建设,市卫生健康委拟定了《昆明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经征求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12部门及各县(市)、区卫健部门意见后,结合昆明实际,多次修改完善,最后形成《昆明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实施方案》实施,进一步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持续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让全市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任务:到2025年,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标比例走在全省前列,其中80%以上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和基层中医馆覆盖率全省领先,乡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实现全覆盖;乡村医疗卫生队伍稳定壮大,人员素质和人才结构明显优化,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比例提高到30%,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2.94人,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
三、主要内容
《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实施方案》中包含优化县域内卫生资源配置、建设高素质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领域管理机制、加强组织保障4个方面,共18条主要措施。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二)关于卫生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县域资源,从机构布局设置、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优化县域内卫生资源配置。
(三)关于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上级政策,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招录、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盘活用好县域存量编制、提高待遇水平及落实乡村卫生人才激励政策,从而加强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四)关于乡村医疗卫生领域管理机制改革。在坚持科学性和合理性基础上,从资金投入、编制管理、职称晋升、薪酬分配等方面提出乡村医疗卫生领域管理机制改革方向及目标。
(五)关于组织保障。明确要求建立市级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并建立督导评估机制,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推进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