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25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嵩明县布局并加快建设昆明水果交易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建议主要内容
嵩明县利用已建成的滇中数字农业展示中心平台,依托中农批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全国市场端资源,布局建设昆明水果交易中心,有利于以云南(嵩明)高原特色农副产品智慧冷链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为载体,实施水果生产、流通、销售大数据平台全产业链数字化统筹,有利于打造全国高端水果供应以及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水果贸易集采集配中心。一是加快昆明水果交易中心的落地落实,尽快组织挂牌运营。二是从以下五个方面研究配套支持政策:加强水果质量标准检测体系建设;参照我市重点产业产值、投资奖补等相关政策,制定对中心交易额数据流量的奖补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举办高层次果品产业论坛、交易会、企业产品推介会;建立以昆明为中心的“云果”价格指数体系,在中心运营初期,政府对线上交易进行奖补;规范云果产业引导,以市级层面制定相关规划及政策,积极支持昆明水果交易中心建设发展。
二、 建议办理情况
2022年,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昆明市绿色食品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8+N”产业链的决策部署,围绕“做产业就是做贸易”的创新理念,大力加强交易中心建设。2023年2月15日,昆明水果交易中心在嵩明县挂牌启动。
一是交易中心交易情况。交易中心目前已实现在线交易平台上线试运行,截至3月31日,线上平台用户注册73个,15家认证主体已入驻平台,完成订单47笔,交易量141.1吨,交易额1169.72万。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草莓、枇杷、沃柑、冰糖心红苹果、牛油果等10余种水果品类,产地覆盖昭通、玉溪、新平、蒙自等数10个云南水果产区,销往北京、上海、浙江、四川、广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是交易中心认证主体情况。交易中心认证主体包括交易主体、生产基地、承检机构。其中,交易主体采取“资料申报—审核推荐—核准授牌—公示公告”流程管理,生产基地采取 “资料申报—审核认证—公示公告”流程管理,承检机构采取“资料填报—审核认证”流程管理。交易中心第一批认证交易主体95家,其中流通服务企业23家、采购商10家、水果生产基地60家、认证检验检测机构2家。鉴于市链办尚未移交运营主体认证审核权限,目前未新增认证主体。为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昆明中兰水果交易有限公司拟定考察拜访计划,已拜访14家认证主体,近期将拜访20家认证主体。
三是交易中心结算系统情况。当前交易中心尚未正式上线运行,结算系统未建成。交易中心计划打造涵盖结算功能在内的“4+2”线上线下融合运行的水果数字化交易平台,线上构建4大系统,即水果数字交易系统、水果供应链数字化管理系统、果品交易仓储管理系统和水果交易运营服务系统,线下依托现有实体大厅、物流冷库等供应链保障措施,构建2套交易配套设施,即水果交易服务中心和水果交易数字监管仓。
三、 下步工作措施
从目前建议办理情况来看,交易中心的建设还存在上线产品品牌力不强、产品质量检测溯源体系建设滞后、相关扶持政策较少等问题。下步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平台经济。近年来,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和国内疫情冲击影响,数字经济发展企稳回升正处于关键时点。我们将大力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坚定企业投资信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夯实平台经济技术基础,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同时,借助平台经济的溢出效应,促使外地资源向我市集聚。
二是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发挥水果交易中心经济效能,在“建好”上下功夫。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明确股权划分,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建设更为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
三是下大力解决实际问题。昆明水果交易中心作为政府主导下的区域性交易中心,下步我们将积极建议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吸引市场主体进驻,实现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认证,形成标准化和产业化相互带动的良性循环。采取举办昆明市水果产业论坛、展销大会,在昆明市政府官方网站上线交易中心数字平台链接等方式,对交易中心进行宣传推介,实现以数字经济为产业发展赋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凡明洪,13769158513)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