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31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丽、李晓璐、聂洁代表: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为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你们在第十五届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三变”改革实施细则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第153310号建议)交由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你们提出的“推进‘三变’改革实施细则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 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2018年昆明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如期全面完成,全市12329个村组100%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成员身份认定338.77万人,完成率100%;11895个村组完成股权设置、股权量化,完成率100%,发放股权证105.73万本;12329个村组100%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每年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截至2022年末,全市共有集体资产454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4亿元),集体土地2730万亩。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摸清了家底,明晰了集体资产权属,巩固确认了成员身份,规范了资产管理,着力深挖村集体“三资”潜能。2022年全市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46.90 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27.77亿元,比2021年增长35.27%。
二、 建议办理情况
你们在《关于推进“三变”改革实施细则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第153310号建议)中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产业升级,使资源变成有吸引力的资产;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转型升级,与农民“错位”发展;四是加大对农民开展经营理念的培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昆明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三变”改革在农业农村改革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实现集体有增收、企业有盈利、农民有分红。现将昆明市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近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扶持力度,构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协同配合、县级党委、政府主抓的工作格局,研究出台《昆明市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梯次推进村集体经济各个发展阶段的村数,探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22年末,全市已全面稳定消除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22.8%,10万-50万元的村占比52.9%,全市已全面稳定消除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薄弱村”。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东川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安排东川区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个、45个、13个,资金3900万元,助力东川区结合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2022年末,东川区10万-50万元的村146个、占比97.99%,50万元以上的村2个、占比1.34%。东川区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基础、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等情况,着力因地制宜,探索出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如:产业带动模式,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通过“一村一品”,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开发增收项目,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东川区铜都街道小牛厂村猕猴桃种植项目通过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气候、水资源等优势,积极拓展村企合作,围绕“东川休闲纳凉好去处、林果采摘第一村”的目标,发展特色种植+休闲观光采摘产业,有效带动群众就地就业增收。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升级
1.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近年来,昆明市持续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力,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核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促进龙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企业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有力地促进了昆明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健康发展。2022年全市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656家,其中东川区有47家。2022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总产值952.71亿元,同比增长5.99%;销售收入(交易额)1792.38亿元,同比增长27.6%。一是争取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2022年向省农业农村厅争取拨付兑现26户2021年度支持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587.25万元。2023年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向上推荐争取贷款和贷款贴息。二是创新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昆明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试行)》《昆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业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助力农业经营主体抵押难、贷款难困境。截至2023年4月,全市累计已办理“两权”证书56本、涉及面积18015.9亩,已发放“两权”抵押贷款20笔、金额2.92亿元,惠及农业经营主体50余个。三是助力企业争优评先。2022年我市有21户农业龙头企业进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57户农业龙头企业进入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名单、5户涉农企业进入拟上市“金种子”企业名单、6户农业龙头企业进入2022中国农业企业500强名单、9户农业龙头企业入选2022年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
2. 合作社助推产业发展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870个,有各级示范社618个,其中,东川区农民专业合作社718家,有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15家,区级示范社46家。一是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行动。昆明市制定印发了《昆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从提升规范运用水平、加强主体建设、提升指导服务水平、加强示范引领等方面明确规范提升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求和任务清单,切实组织做好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二是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印发《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建立县级“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规范运行机制、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提升发展的指导服务机制和建立健全“空壳社”常态化清理机制,切实做好我市农民合作社持续提升规范发展工作。三是支持农民合作社参与产业帮扶、促进农民增收。制定《昆明市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市级配套文件,推动加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全覆盖。
3. 家庭农场步入发展快车道。近年来,昆明市将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和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工作,积极培育引导,全面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全市家庭农场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昆明市累计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13520个,全市共有各级示范家庭农场792个,其中东川区有家庭农场933家,示范家庭农场85家。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家庭农场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财政扶持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评定为市级以上的示范家庭农场给予扶持奖补,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土地流转、产品质量认证、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产品贮藏销售等工作。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家庭农场实行认定登记管理,由农户自主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各乡(镇)、街道经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公示后,由乡(镇)、街道经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各县(市)区农经站,由县(市)区农经站会同财政、工商等相关业务部门实地考察审核后认定。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积极指导当地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协助家庭农场经营者建立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培育典型带动。围绕全市粮食、花卉、蔬菜等重点产业,按照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的总体思路,选择规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家庭农场作为典型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典型农场培育和报送,深层次开展实地考察,分批次进行现场指导。
(三)加大对农民经营理念的培训
以高素质农民培育为抓手,聚焦农业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扎实推进对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种养能手、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等培训行动。2022年,全市组织完成4030名培训目标,安排各级培训资金720万元。其中东川区完成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420人、“农民业校”6.5万人,下达项目补助资金109万元。2023年昆明拟开展4000名高素质农民培训,重点遴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农民工、返乡下乡涉农创业者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需求,分模块设置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注重训育结合、课堂与现场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实效性。一是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聚焦重点粮食、茶叶、花卉、蔬菜、水果、中药材、牛羊、生猪等重点产业,开展生产、加工、营销等全产业链的培训。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在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专题培训中,鼓励开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二是围绕乡村基层建设,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围绕乡村社会发展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农村消防安全知识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三是理论结合实践操作,创新培训教育模式。采取理论结合实践的多种方式培训,例如:采取“党支部+省外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生产实践操作”模式开展培训,提升培训效果,调动学员参训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对学员“抬起头、迈开步、动动脑”多种方式培训,培训效果显著,调动学员参训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培训,改变了高素质农民生产生活理念,为乡村振兴培养致富带头人。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升级
一是持续抓好市场主体倍增。加大对农业市场主体调研力度,摸清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以后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加强项目资金落实监管,做好各类产业扶持项目资金的监管,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关键薄弱环节,确保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带动行业主体发展,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二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支持企业培育品牌和强化质量管理,打造品牌农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农产品(食品)品牌资金投入,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省、市“绿色食品牌”名品、名企评选,组织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名企、名品公益宣传。鼓励食品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名牌产品、昆明名牌产品认证。三是引导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布局,重点在嵩明、石林、寻甸、禄劝、东川等地区分别规划建设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发展食品生产加工。深化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仓储流通设施用地规划空间,强化农产品精深加工要素保障,有效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提升行动。按照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严格抓好落实,切实组织做好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行动,逐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素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二是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调研力度,深入了解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专题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提升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同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开展交流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利用本地优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资源,有针对性开展一些财务记账、规范管理等业务培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
(三)加强农民培训
一是继续争取资金支持。除了争取中央、省、市级培育高素质农民的资金支持外,结合工作实际向市财政争取在培育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继续增加对培育工作的市级资金投入。二是扩大培育范围。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农业企业工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工作,扩大各类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培育一批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讲诚信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三是提高信息化手段应用水平。高素质农民培育要充分应用“云上智农”APP和“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培训资源,提高应用水平和点击率,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
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唐彩云,0871-64120642,17787806879)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