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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参果生产中规范使用农药、保障质量安全的倡议书

来源: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6-09 15:15

全省各产区广大人参果种植户、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从业人员:

人参果以其清甜多汁、风味独特而深受消费者喜爱,是云南多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当前,人参果产业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品牌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而品质安全是产业的“生命线”。

然而,部分产区仍存在盲目用药、超量用药、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现象,这不仅影响人参果品质,更可能因农药残留超标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风险,甚至导致产品滞销,给整个产业带来毁灭性打击。为推进人参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擦亮人参果品牌,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 严守法律底线,坚决禁用违禁农药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管理条例》及国家禁限用农药相关规定,严禁在人参果上使用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氧乐果、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等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在果蔬上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不采购、不储存、不使用任何禁限用农药及来路不明、标签不清的违规农资,自觉抵制“以次充好”“隐蔽销售”等违规行为,守住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二、 推行绿色防控,坚持“防重于治”

树立“绿色植保”与“防重于治”理念,优先采用农业、物理、生物等非化学措施:

1. 农业防治:选用优良品种石艳香2号、金怡香等的脱毒种苗;实行与豆科、禾本科等作物轮作(避免前茬为茄科作物);及时清除病叶、病果,保持田间通风透光。

2. 物理防治:利用黄/蓝板(每亩30-35块,黄蓝比例4:1)诱杀蚜虫、蓟马、白粉虱;安装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夜蛾类成虫;使用糖醋液(糖:醋:酒:水=3:4:1:2)诱杀害虫。

3. 生物防治:保护瓢虫、草蛉等天敌;优先使用阿维菌素、苏云金杆菌、苦参碱、枯草芽孢杆菌等生物农药。

三、 科学选药用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

1. 对症下药:认清病虫害种类(如早疫病、晚疫病、灰霉病、白粉虱、红蜘蛛等),在农技人员指导下选择在人参果上已登记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2. 规范选药:通过正规农资经营门店采购农资,仔细认清农药包装标识,重点核查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可通过中国农药网查询农药真假及相关备案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行采购,主动索取购买凭证。

3. 精准用药: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浓度、用量、施用方法及安全间隔期等使用,不得随意加大剂量、不得超范围使用。收获前必须严格执行停药规定,确保农药残留达标。

4. 分批采收管理:对分批成熟的人参果,严禁“边采边喷药”,未过安全间隔期的果实一律不得上市。

四、 建立生产档案,实现来源可溯

1. 详细记录:详细记录每一批次人参果的施肥、用药(药品名称、时间、用量、稀释倍数)、采收日期等信息。

2. 承诺达标合格证:主动开具和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所售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为每批人参果配上“身份证”和“信用证”。

3. 档案保存:生产档案保存两年以上,确保源头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五、 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违规行为

1. 主动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抽样检测和监督检查。

2. 积极参与技术培训,学习绿色标准化栽培技术,做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3. 发现身边有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或在人参果临近上市前大量用药的行为,及时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4. 对于违规用药导致农残超标的产品,要主动销毁,不得流入市场。

六、 强化责任担当,共护产业良好口碑

每一位种植户都是人参果品质的守护者,更是产业发展的受益者。好的果子是种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要主动学习禁限用农药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相互监督、相互提醒,自觉摒弃违规用药行为;积极参与各类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活动,提升标准化种植水平,以优质产品赢得市场信任,共同维护人参果产业的信誉与未来。

广大种植户朋友们,规范农资使用、禁用违规农药,既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责任,也是守护我们自身收益、推动产业长远发展的根本。让我们携手并肩,以良知守底线、以科学促发展,用标准化种植培育优质人参果,用责任与坚守筑牢产业发展根基,共同推动人参果产业迈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倡议单位: 昆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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