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宜良珊珊来池水产养殖场人工繁育)
宜良珊珊来池水产养殖场(个人独资)2026年6月5日提出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除白鱀豚等外)办件申请,由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6月5日受理并转至本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5MAKDCDWH9F;
2. 法定代表人:杨琼仙;
3. 注册及经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办菜园村90号;
4. 物种学名:石珊瑚目珊瑚;
5. 人工繁育目的:经营利用;
6. 许可文书号:(云农)水野繁育字〔2026〕16号;
7. 许可证号:(云农)水野繁育字〔2026〕16号;
8. 物种信息:
(1)石珊瑚目珊瑚(保护等级:Ⅱ;来源:昆明购买;数量:100颗)。
9. 有效期:2026年6月9日至2029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现予公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